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09 10:40:48

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YZB-2021174
1.3 采 购 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釆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情况概述:所采购设备用于我单位新媒体直播、内容生产及其相关业务,结合新媒体内容生产、直播业务的发展现况,包含前期音视频采集、制作,EFP流媒体直播,实现网络直播和媒体业务的制作、编辑。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范围:虚拟直播机、推流器、广播级多通道虚拟导播系统、直播监看屏、微单相机、编辑系统、台式电脑等。
2.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                 
2.3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无。
(2) 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4) 其他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包含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信息)、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采购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证明(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及最近一次的缴纳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任意一种)。
按以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3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询比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采购活动,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赵超丰
电    话:0351-4605078  18903469083
电子邮箱:5743432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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