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代县雁门10万千瓦光伏电站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0-09-01 14:5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市代县雁门10万千瓦光伏电站EPC项目,已由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审备[2019]4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代县盟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忻州市代县雁门10万千瓦光伏电站EPC项目
2.2招标编号:HYZB-2020225
2.3建设地点: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
2.4建设规模:装机容量10万千瓦
2.5计划工期:2020年12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
2.6计划投资额:42616.36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甲供除外)、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光伏场区生态修复的设计、施工整改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 28 日至2020年 9  月 3 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概不退还)。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2套以及原件:(1)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证/注册证;(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账户信息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如授权代表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8)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县盟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忻州市代县上馆镇108国道外环路三疙瘩
联 系 人: 银未国
电    话:15581908886
电子邮件:329670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 系 人:梁柯芳
电    话:0351-4605078   15135170066       1310341108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  号:683 0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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