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信息安全运维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0-03-25 14:34:12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及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需要,拟采购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信息安全运维服务,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网格化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信息安全运维项目
2.采购项目规模:详见谈判文件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4.服务期:1年
5.采购编号:HYZB-2020039
6.采购内容:整改《关于对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6个信息系统等保测评的通报》(忻环发[2019]89号)中反馈的系统信息安全问题。系统信息安全日常检测及安全服务评价。全年系统信息安全运维、系统日常业务工作运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文件费300元/本。未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忻州市云中北路富力湾小区7单元0901室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社保缴纳名单或证明其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材料;
(4)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5)提供最近一次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6)提供最近一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7)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
(8)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和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日下午3:00
2.地点:新紫檀商务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云中北路富力湾小区7单元0901室
联系人:赵超丰
电  话:15934327503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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