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长治某部委托,就武警长治某部公寓楼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武警长治某部公寓楼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HYZB-201920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建设内容为室外土建、供水工程和采暖工程的施工(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17:00,携带下面要求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经理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长治某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阳门中路5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633447447
招标代理: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
联 系 人:赵先生、胡先生
电 话:0351-4605078、18903469083
传 真:0351-460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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