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
1.2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1.6项目编号:HYZB-2024549
1.7项目概况:为解决分行档案存放保管的实际需求,并做好档案寄存工作的衔接,现对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档案寄存保管载体、提供档案寄存保管服务,包括上门收取档案(同城及异地)、档案整理、档案编目、档案复印、档案查询调阅等,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采用1+1+1年模式,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2年为续约期限。委托方对受托方服务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则经委托方书面确认,逐年续签。
2.3档案库房标准要求:应当配备满足安防、消防、温湿度调控和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的设施设备。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企业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新建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未来至少10年档案存放需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
3.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可以开具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对该项目配备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近1年内供应商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4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需提供办公场地,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5设有标准档案库房,库区内设有防盗报警装置和数字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采用全监控、全封闭管理;档案存放达到防盗、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要求。
3.6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1项档案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2.9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10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11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2.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3.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7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负责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和工作办公地址的准确联系方式;
4.4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上发布。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赵超丰
联系电话:0351-4605078
电子邮箱:57434325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号:683090100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编:030006
电话:0351-4605078 4605461 E-Mail:hengyuzhaobiao@126.com
晋ICP备11004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