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

发表时间:2024-12-16 14:58:35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档案寄存服务入围项目


1.2招标编号:HYZB-2024549


1.3招标范围:提供档案寄存保管载体、提供档案寄存保管服务,包括上门收取档案(同城及异地)、档案整理、档案编目、档案复印、档案查询调阅等。


1.4服务周期:服务期限采用1+1+1年模式,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2年为续约期限。委托方对受托方服务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则经委托方书面确认,逐年续签。


1.5档案库房标准要求:应当配备满足安防、消防、温湿度调控和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的设施设备。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企业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新建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未来至少10年档案存放需要。


1.6入围单位数量:2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可以开具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投标人提供产品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对该项目配备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近1年内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4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投标人需提供办公场地,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5设有标准档案库房,库区内设有防盗报警装置和数字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采用全监控、全封闭管理;档案存放达到防盗、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要求。


2.6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备有1项金融系统档案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8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9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10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11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1213日至202512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3.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3.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7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负责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和工作办公地址的准确联系方式;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1314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9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人:赵超丰


联系电话: 0351-4605078


电子邮箱:57434325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号:683090100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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