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商直播中心项目拆除工程

发表时间:2023-08-04 15:10:53

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商直播中心项目拆除工程二次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商直播中心项目拆除工程二次。

1.2采购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直播中心拆除工程等。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 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赵超丰、李晋、马小伟

    联系电话:0351-4605078 17696023999

    对本次采购有异议,请按以上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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