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静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1409002022000170001),已由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 静乐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汾河静乐县段全长43km,在汾河两岸新建防洪墙约9km、永安、沙会滚水坝下游两岸堤防加固约0.4km,东镇村、湾子村主槽防护约1.5km,五村河、扶头会河支流入河口整治约0.9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名称: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FHJLXDFHNLTS-QT-SJ-001(2022)招标人:静乐县水利局建设地点:汾河静乐县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提供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项目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或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汾河静乐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专业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3.4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3.5投标人须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如无以上违法记录,需附投标人承诺;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5-16 16:00:00至2022-05-21 16:00:00
获取方法: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首页【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6-06 09:30:0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http://ggzyjy.sxxz.gov.cn/)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6-06 09:30:00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乐县水利局
地址:静乐县正源街2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0-7822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赵超丰 赵俊 卢彤
联系电话:15635039723
电子邮件:12052087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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