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委托组织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建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建设项目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建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HYZB-2021317
1.3 采 购 人: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4 釆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情况概述:对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十个党建活动室党建文化墙进行设计与布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十个党建活动室党建文化墙的设计与布置,主要内容包括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组织框架图、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有关制度、廉政制度、党支部活动展示、其他特色内容等。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楼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 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包含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承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信息)、采购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收的证明。
按以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3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询比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采购活动,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
联 系 人:赵先生、胡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18303417306、0351-460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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