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原大院石材维修项目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1-10-22 15:27:36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办公楼原大院石材维修项目,采购人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办公楼原大院石材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HYZB-2021284
3、采购内容:办公楼原大院石材维修项目,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为合法纳税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资料须被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 10月18日至2021年 10月 20 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云中北路富力湾小区7单元0901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超丰、赵俊、王泳慧
电   话:13613502742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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