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城工业园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表时间:2019-10-24 16:1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城工业园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由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字【2019】59号及安发改函【2019】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安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争取上级补贴。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城工业园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山西省安泽县唐城镇南湾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30551.2㎡(合195.83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81290.66㎡(合121.94亩),二期用地面积49260.54㎡(合73.89亩)。项目一期建筑总面积3672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8812㎡,生活、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908㎡。一期项目中建筑基底面积34128㎡,建筑密度42.0%;地上建筑面积49260.54㎡,容积率0.45;绿地面积8210㎡,绿地率10.1%;道路占地6500㎡,硬化面积32452.66㎡;停车位86个。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主体厂房、1-5号车间、实验中心、库房、宿舍楼及其他配套用房等。同时建设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排水、供电、采暖、燃气、消防、道路等。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设计达到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标准验收合格;其他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合格。
2.6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者二者同时具备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在“信用中国”信用查询记录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投标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2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
4.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6拟派往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拟派往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8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9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10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证明(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依据);
4.11 2019年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记录;
4.12 2019年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4.13 2016年度-2018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企业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本项目公告报名期内)。
4.15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9 月 6 日至2019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8 日 14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安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安燕
电    话:15035701515
招标代理: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俊玲、刘琪
电    话:0357-2020205   18503570728
监督单位:安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357-852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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